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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嘉義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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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5-04-14 | 人氣:611
一、 依據嘉義縣政府114年4月2日府教幼字第1140088342號函辦理。 二、 旨揭簡章業已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http://www.cyc.edu.tw/),請自行下載使用。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5-04-11 | 人氣:856
更新訊息~原錄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且未報到,續辦下一次招考,簡章如下: https://old.hfjh.t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6254 ----------------------------------------------------------- 一、商借代理教師(虛缺) 1名:正取-羅○孜。 二、正取人員請於114年4月14日8時至11時攜帶身分證、學經歷證件及郵局存摺影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
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5-04-10 | 人氣:754
一、 依據苗栗縣政府114年3月31日府教務字第1140068309號函辦理。 二、 有關旨揭教師轉任之規定,說明如下: (一) 苗栗縣教師轉任係依據教育部100年5月5日臺人(一)字第1000066409號函規定:「查本部99年8月10日台人(一)字第0990127500號函略以,按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教師,係以該校尚有可提供轉任之缺額為前提,倘教師職務出缺,而有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該缺額自無法再由同校教師轉任;至學校於上開情形外仍有教師缺額時,則宜由學校經整體考量後自行審酌是否同意由...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5-04-10 | 人氣:864
一、 依據苗栗縣政府114年4月1日府教務字第1140068311號函辦理。 二、 該縣114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為維真國中及斗煥國小,若選填超額學校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苗栗縣所屬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要點」辦理。 三、 該縣大倫國中、竹南國中及通霄國中為生活科技、資訊科技類科巡迴輔導教師中心學校,介聘至前述學校巡迴教師職缺者,應配合擔任巡迴教師職務,並依該縣國中課務需求跨校授課。 四、 原住民族重點學校須符合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規定,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國中及高中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5-04-10 | 人氣:813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27日教學字第1145011551號函辦理。 二、 該校教育理念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及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 三、 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一年內利用公餘時間開始受訓,並於四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四、 請欲參加介聘至新竹縣立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5-04-10 | 人氣:722
一、 依據南投縣政府114年3月27日府教學字第1140075693號函辦理。 二、 旨揭相關應知悉事項如下: (一) 該縣國小辦理學校型態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計畫之學校為久美國小、都達國小及南豐國小,另長福國小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請轉知所屬人員有意願經由「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縣國小服務者,應審慎考慮。 (二) 該縣專任輔導教師因係外加員額,專職學生輔導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5-04-09 | 人氣:517
  一、商借代理教師(虛缺) 1名:無人報名。    二、續辦第3次招考: (一)報名日期:114年4月11日8時至12時 (二)甄選日期:114年4月11日 (三)報考人員資格: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其餘內容請參見甄選簡章(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5-04-07 | 人氣:739
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專案商借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公告(第1招)   一、商借代理教師(虛缺) 1名:從缺(未達錄取標準)。   二、續辦第2次招考: (一)報名日期:114年4月9日8時至12時 (二)甄選日期:114年4月9日 (三)報考人員資格: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其餘內容請參見甄選簡章(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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