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教務處新聞: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有關「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第2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0014669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 轉知 訪客 - 教務處新聞 | 2021-11-19 | 人氣:863 主旨: 有關「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第2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0014669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8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146691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下載,並公告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專區(網址:https://www.tycg.gov.tw/edu/)。 1) 附件2:有關「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第2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0014669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odt 2) 附件1:有關「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第2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0014669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pdf 3) 公文: 有關「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第2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0014669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pdf 11-19 班級 秩序比賽成績... 11-19 班級 秩序比賽成績...